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2-019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北洋”或“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 人,注册会计师 1,455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30 人。
信永中和 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 31.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2.67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为 7.24 亿元。2020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46 家,收费总额 3.8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05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9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7 次和行业自律监
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荣坤先生,200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张玉虎先生,200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3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从 2019 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江建先生,201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2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8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6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系按照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请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