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式回购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亚厦股份”)于近日
接到实际控制人张杏娟女士的通知,获悉张杏娟女士于 2024 年 02 月 05 日将其
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票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 实际控制人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1、2023 年 5 月 16 日,张杏娟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8,180,000 股以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该笔质押
引发的本次补充质押数量为 5,710,000 股。
2、2023 年 5 月 18 日,张杏娟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4,600,000 股以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该笔质押
引发的本次补充质押数量为 2,260,000 股。
本次股份质押为张杏娟女士对上述 2 笔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
资安排。张杏娟女士质押的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详见下表:
股 是否为 是否
东 第一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为补 质押 质押 质押
名 股东及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称 一致行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动人
上海海
张 2,260,000 1.34% 0.17% 2024/5/8 通证券
杏 是 否 是 资产管 补充
2024/2/5 质押
娟 5,710,000 3.38% 0.43% 2024/5/15 理有限
公司
合 7,970,000 4.72% 0.59%
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杏娟女士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情况 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股
名称 (股) 比例 数量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限 质押 份限售和 占未质
(股) (股)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冻结数量 押股份
结数量 比例 (股) 比例
(股)
亚厦 439,090,032 32.77% 313,350,000 313,350,000 71.36% 23.38% 0.00 0.00 0.00 0.00
控股
张杏 169,016,596 12.61% 84,030,000 92,000,000 54.43% 6.87% 0.00 0.00 0.00 0.00
娟
丁欣
欣 90,250,107 6.74% 18,800,000 18,800,000 20.83% 1.40% 0.00 0.00 0.00 0.00
丁泽
成 12,000,050 0.9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9,000,037 75.00%
合计 710,356,785 53.01% 416,180,000 424,150,000 59.71% 31.65% 0.00 0.00 9,000,037 3.14%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79,55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1.20%、占公司总股本的 5.94%、对应融资余额
13,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110,800,000 股、占其所持股
份的 15.60%、占公司总股本的 8.27%、对应融资余额 17,600 万元,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
金、自筹资金等;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
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中。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持续看好公司长期高质量稳定发展,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
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补充质押交易证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