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二一年九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则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股份”或“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
3.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21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8人,其他人员不超过13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141.96万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及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获得的自筹资金。公司不存在因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亦不从公司提取激励基金。
5.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692万股,涉及的股票数量约占审议本计划(草案)的董事会召开前公司股本总额133,999.65万股的1.26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公告。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6.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3.63元/股。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7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时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解锁,锁定期为12个月。
8.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9.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0.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持有人因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1.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 录
释 义...... 6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8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8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8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及购买价格...... 10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存续期限及其合理性、合规性...... 14
七、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15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会议...... 15
九、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委员会...... 17
十、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19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 20
十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及决策程序...... 21
十三、持有人所持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 21
十四、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24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24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简称 释义
亚厦股份、本公司、公司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亚厦股份股票、公司股票 亚厦股份普通股股票,即亚厦股份A股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有权通过合法方式购买
标的股票
和持有的亚厦股份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计划、本计划
本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划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
草案 划(草案)》
持有人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亚厦股份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高级管理人员
监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控股股东 亚厦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简称 释义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指导意见》
见》
《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
—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章程》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息披露指引第 4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一)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兼顾公司长期利益和近期利益,更灵活地吸引各种人才,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确定标准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经董事会认定有卓越贡献的其他核心员工。
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
计划,具体参与名单经董事会确认、监事会核实。
2、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21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
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二)参加对象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为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份数上限为 6,141.96 万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为 3.63 元/股,拟认购
股份总数上限为 1,692 万股。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员工的出资比例具
体如下:
持有人 职务 拟认购股份数 持有份额上限(万 占本计划的比例
量上限(万股) 份)
张威 副董事长 330 1,197.90 19.50%
董事、监 祁宏伟 副董事长 165 598.95 9.75%
事及高 张小明 董事、总经理 51 185.13 3.01%
级管理 吕浬 监事会主席 24 87.12 1.42%
人员(共 刘卿琳 职工监事 51 185.13 3.01%
计 8 李钒 职工监事 24 87.12 1.42%
人) 戴轶钧 副总经理、董秘 24 87.12 1.42%
孙华丰 财务总监 84 304.92 4.96%
其他员工(不超过 732 2,657.16 43.26%
13人)
预留 207 75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