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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厦股份: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亚厦股份: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该所已连续 2 年为本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1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3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018 人,其中 4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19 年度收入总额为 105,772.13 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82,969.01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46,621.72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10 家上市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25,290.04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7 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
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
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
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闫钢军,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从 2000 年 8 月起一直
从事审计工作,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启盛,201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从 2010 年 8
月起一直从事审计工作,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丹丹,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象屿股份、建发股份、新大陆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闫钢军、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启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丹丹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1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
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有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

    2020 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
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完成了 2020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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