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购回补充质押及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亚厦股份”)于近日
接到控股股东亚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控股”)的通知,获悉亚厦控
股于 2021 年 03 月 25 日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票办理了股票质押式购回补充
质押,并对该笔股份质押及补充质押办理了延期购回,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购回补充质押及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11 月 27 日,亚厦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6,410,000 股以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该笔质押引发的本次补
充质押数量为 380,000 股。本次股份质押为公司控股股东对上述股份质押的补充
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详见下表:
股 是否为第一 本次质押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东 大股东及一 数量 占其所持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 致行动人 (股) 股份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称 押
亚 海通证
厦 是 380,000 0.09% 0.03% 否 是 2021-03-25 2021-03-26 券股份 补充
控 有限公 质押
股 司
合 计 380,000 0.09% 0.0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厦控股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亚厦控股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
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
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亚厦控股将上述股份质押及补充质押办理了延期购回。
亚厦控股于 2021 年 03 月 25 日办理了股份质押延期手续,将上述质押股份
购回日延期至 2021 年 04 月 09 日。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主要原因是其根据
自身经营的资金需求所做出的安排,不涉及新增融资。亚厦控股质押的股份未负
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详见下表:
股 是否为 是否
东 控股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为补 质权 质押
名 东及其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充质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延期购回日 人 用途
称 一致行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动人
自身
经营
46,410,000 10.57% 3.46% 否 否 2020-11-27 2021-03-26 2021-04-09 海通 的资
亚 证券 金需
厦 是 股份 求
控 有限
股 公司 补充
380,000 0.09% 0.03% 否 是 2021-03-25 2021-03-26 2021-04-09 质押
合 计 46,790,000 10.66% 3.49%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名称 (股)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押股份
(股) (股) 冻结数量 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股) 比例 (股)
亚厦
控股 439,090,032 32.77% 242,821,872 243,201,872 55.39% 18.15% 0.00 0.00 0.00 0.00
张杏 169,016,596 12.61%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娟
丁欣 90,250,107 6.74%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欣
丁泽
成 12,000,050 0.9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9,000,037 75.00%
合计 710,356,785 53.01% 242,821,872 243,201,872 34.24% 18.15% 0.00 0.00 9,000,037 1.93%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
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且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
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
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