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4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孙华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工作调整需要,自 2020 年 9 月 30 日起,孙华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
监职务,孙华丰先生卸任财务总监职务后,仍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孙华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公告披露日,孙华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5,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39%,除此之外未通过其他方式持有本公司股份。孙华丰先生在辞职后将继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对其股份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感谢孙华丰先生对公司所做的贡献!
经公司董事长丁泽成先生提名,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杜水合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杜水合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为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
董事会届满,即 2020 年 9 月 30 日-2022 年 5 月 16 日,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附:简历
杜水合先生: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出生,
本科双学士学历。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罗马尼亚代表处 CFO、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东北欧区域副 CFO。现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杜水合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