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4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4 月 26 日和 2019 年 5 月 21 日,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亚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并同意授权公
司管理层和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和 2019 年 5
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公告》(2019-027)、《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5)。
2020 年 1 月 19 日,公司与浙江建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元资
产”)签署协议,使用自有资金 16,500 万元受让建元资产持有并管理的乾元三号债权收益权。
现就相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公司与建元资产签署协议,使用自有资金 16,500 万元受让建元资产持有并
管理的乾元三号债权收益权,起息日为 2020 年 1 月 20 日,到期日为 2020 年 4
月 19 日。
(1)名称:乾元三号债权收益权
(2)产品币种:人民币
(3)投资金额:壹亿陆仟伍佰万元整
(4)预期年收益率:6.5%
(5)起息日:2020 年 1 月 20 日
(6)到期日:2020 年 4 月 19 日
(7)收益与分配:到期支付本息或到期前分期支付本息。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介绍
1、管理人
名称:浙江建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城区民安苑14幢6号142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裘健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服务: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程丽、张静娴2位自然人。
2、产品转让方
名称:浙江乾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甘水巷147号122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司雨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服务:供应链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财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仓储服务(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信息咨询;批发、零售:金银制品,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杭州靖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合同主要内容
(1)《乾元三号债权收益权投资合同》
1、乾元三号债权收益权:指建元资产通过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摘牌受让并负责管理的债权收益权产品。
2、标的债权收益权:指建元资产持有并管理的合计人民币【壹亿陆仟伍佰万元】(小写:¥【165,000,000】)乾元三号债权收益权。
3、标的债权收益权的交割:建元资产和公司一致同意,标的债权收益权自交割日起全部转让予公司,公司自交割日起即取得并享有标的债权收益权的各项权利、权益、收益,并有权处置标的债权收益权。
(2)《乾元三号债权收益权回购合同》
1、本合同:《乾元三号债权收益权回购合同》
2、投资合同:《乾元三号债权收益权投资合同》
3、标的债权收益权:指公司依据投资合同自建元资产受让的合计人民币【壹亿陆仟伍佰万元】(小写:¥【165,000,000】)乾元三号债权收益权。
4、回购:建元资产将本合同项下的标的债权收益权转让给公司后,于回购日由浙江乾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乾元”)作为原始转让方自公司处回购标的债权收益权,并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回购价款。
5、回购日:指公司向建元资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届满3个月之日为本合同回购项下回购日。如公司根据本合同约定要求浙江乾元提前履行回购义务,或浙江乾元提出提前履行回购义务申请,并经公司同意的,则回购日调整为浙江乾元提前履行完毕回购义务之日。
6、回购价款的支付:
回购价款指浙江乾元向公司回购标的债权收益权而应向公司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投资本金及投资溢价。
①投资溢价的支付
浙江乾元应按如下规定向公司支付投资溢价:
投资溢价随对应的投资本金一并支付。投资本金(即转让价款)的投资溢价支付及支付方式为:
投资溢价=该期投资本金×6.5%×天数(回购价款支付日-公司依据投资合同
向建元资产支付投资本金日)/360。
②投资本金的支付
浙江乾元应按如下规定向公司支付投资本金:
投资本金支付日前,浙江乾元可向公司分期支付投资本金,即投资本金支付给建元资产之日起届满3个月之前支付投资本金。
7、回购完成
浙江乾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将全部回购价款支付完毕后视为完成回购义务,浙江乾元自其完成回购义务之日起享有标的债权收益权的各项权利、权益、利益和收益。浙江乾元在投资期间支付的任何一笔回购价款均不视为其已经回购了标的债权收益权任何部分。
8、担保
建元资产自愿无条件地为浙江乾元在本合同项下的回购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浙江乾元应付的回购价款、违约金等;如本合同被确认为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则建元资产对于由此而形成的浙江乾元赔偿责任、违约责任也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期间为本合同约定的回购义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便于公司灵活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五、投资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政策风险、延期支付风险、其他因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可能致使委托资金面临损失的任何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
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相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
4、公司将根据实际购买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买卖
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及下属公司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具体详见以下:
购买额度 投资期限 预计年 资金
序号 购买方 签约方 (万元) 产品类型 起始 到期 化收益 类型
日期 日期 率
1 亚厦股份 万向信托股份公司 5,000 非保本理财 2018/7/19 2019/7/19 9.50% 自有资金
2 亚厦股份 中建投信托股份有 5,000 非保本理财 2018/7/19 2019/7/19 9.50% 自有资金
限公司
3 亚厦股份 上海易钜资产管理 7,500 非保本理财 2018/9/30 2019/9/25 8.50% 自有资金
有限公司
4 亚厦股份 中建投信托股份有 8,000 非保本理财 2018/10/10 2019/10/10 10.20% 自有资金
限公司
5 亚厦股份 万向信托股份公司 8,500 非保本理财 2018/10/11 2019/10/8 9.30% 自有资金
(注 1)
6 亚厦股份 绍兴银行上虞支行 1,058 保本浮动收 2019/1/3 2019/7/1 3.80% 募集资金
益型
7 亚厦股份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 3,750 保证收益型 2019/1/21 2019/2/25 3.80% 募集资金
8 亚厦股份 宁波中铭资产管理 15,000 非保本理财 2019/1/25 2019/7/24 8.00% 自有资金
有限公司
9 亚厦股份 杭州靖元投资管理 5,000 非保本理财 2019/1/25 2019/7/24 8.00% 自有资金
有限公司
10 亚厦幕墙 宁波中铭资产管理 10,000 非保本理财 2019/1/25 2019/7/24 8.00% 自有资金
有限公司
11 亚厦股份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 3,860 期限结构型 2019/3/18 2019/4/22 3.55% 募集资金
12 厦门万安 中国银行厦门高科 1,000 非保本浮动 2019/2/1 2019/3/29 3.28% 自有资金
技园支行 收益型
13 厦门万安 中国农业银行分行 500 非保本浮动 2019/2/1 2019/2/28 2.99% 自有资金
营业部 收益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