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87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
采取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17名股权激励对象自授权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自2014
年9月23日起至2015年5月5日可行权共计2,607,373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见公司
2014-082号公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方式为
自主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激励对象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
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
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
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