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编号:2010-056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本公司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仅为框架协议,并未规定任何相关违约责任条款,协议只是原则性、框架性规定,实际的合作金额以正式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为准,实际能否达到合同金额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010年11月21日,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就双方未来二年内的住宅精装修工程项目达成协议。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议当事人介绍
1、恒大地产基本情况:董事局主席:许家印,法定股本:10亿美元,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物业投资、物业管理、物业建设及其他与房地产开发相关服务,注册地:开曼群岛,恒大地产2007年-2009年分别实现合约销售面积31.8万平方米、113.5万平方米和563.7万平方米,2007年-2009年房地产合约销售分别为32.41亿元、60.32亿元和302.99亿元(数据来源:恒大地产2009年年报)。恒大地产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2007年-2009年,公司对恒大地产及其关联企业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40.97万元、11,945.18万元和11,848.33万元,分别占2007年-2009年公司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0.18%、7.38%和4.76%。
3、履约能力分析:恒大地产是港交所上市的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住宅楼盘以精装修为主。公司与恒大地产的合作逐步形成战略伙伴关系,业务规模与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和深化,自合作以来,双方未发生过合同纠纷,工程款回收情况良好。二、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公司承接恒大地产及其子公司属下项目公司部分建设楼盘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务。
2、工程规模及价款:恒大地产每年安排约30亿元的装修施工任务给公司,并逐年增加约10亿元左右的施工任务。
3、价格:公司承诺就承包的室内外装饰装修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价格给予恒大地产最大的优惠,作为双方签订具体项目施工或设计合同的依据。
4、协议签署生效条件: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协议履行期限: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二年,双方如认为有必要继续合作的,可在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前15日内续签合作协议。
6、施工合同签订方式:依据本协议确定的合作条款,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具体项目的工程承包合同。
7、其它:公司承诺战略合作期间承接其它房地产商的住宅精装修工程施工业务不得超过公司年度营业额的10%,本协议生效前公司已合作的客户除外。否则,视具体情况,恒大地产保留单方解除本协议的权利。
三、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为24.88亿,本协议对公司2010年度经营业绩影响非常小。若本协议全面履行,将对公司2011年、2012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将根据本协议签订的具体合同金额而定。
随着公司区域市场的不断拓展和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本公司不会因此协议而对恒大地产形成业务依赖。
四、协议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为公司与恒大地产签订的框架协议,并未规定任何相关违约责任条款,本协议只是原则性、框架性规定,实际的合作金额以正式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为准,实际能否达到合同金额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依据本协议确定的合作条款,公司与恒大地产将另行协商签订具体项目的工程施工合同,公司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时对合同签订进展情况履行公告义务;
2、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将可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规模形成一定的影响,并可能对本协议的履行金额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3、若本协议全面履行,而本公司在管理创新、人才储备等方面未得到提升,则可能会对公司的营运资金、项目管理、人力资源及其他工程项目的履约能力带来较大影响。初步测算,2011年、2012年公司全面履行本协议将分别累计占用流动资金约3亿-6亿元和4亿-8亿元。
4、因本协议的约定施工总金额较大,在工程款的回收上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