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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锐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中锐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0 年度,公司给予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报酬为 110 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36 位,年末注册会计
师人数为 27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66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0487.6 万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 17825.6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9207.05 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1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
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 5650 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王丽敏女士,2001 年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8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英先生,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7 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花建平女士,199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9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丽敏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英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花建平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王丽敏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英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花建平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自受聘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报表的审计机构,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0 年度,公司给予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报酬为 110 万元。请董事会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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