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汤洪波先生因个人财务需求,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本次拟减持股份将不超过 66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11%,占其持有股份比例的 24.9645%。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收到公司董
事汤洪波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汤洪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
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汤洪波 董事 2,663,778 0.2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财务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部分)。
3、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减持比例:本次拟减持股份将不超过 665,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611%,占其持有股份比例的 24.9645%。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5、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期间将遵
守窗口期限制买卖股票等相关规定)。
6、减持价格:按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 2014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的承诺:
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前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2、股份限售承诺:
汤洪波先生承诺在其任职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前述承诺正常履行中,本次减持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
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汤洪波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