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本公司编制了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5年度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 2986号文《关于核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 2016年1月21日,公司向兰坤、王寿纯、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方德-香山3号证券投资基金3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2,19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15元,共募集资金24,496.55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251,97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28,713,53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6)第000012号《验资报告》。
2、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6年度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 2025号文《关于核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2016年10月25日,公司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孙晓光、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103,856,382股,每股发行价格7.52元,共募集资金780,999,992.64元。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募集的资金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600万元后的净额为人民币764,999,992.64元汇入公司账户,其中330,000,000.00元汇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营业部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8110601012700438973);290,000,000.00元汇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营业部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378010100100441652);60,000,000.00元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营业部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376001156018010051525);84,999,992.64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营业部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37050166726000000209),同时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273,856.38元(含支付的进项税)。扣除上述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763,726,136.2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6)第000110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1、2015年非公开发行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 12610154500000752 60,000,000.00 0.00
中国农业银行烟台牟平支行营业部 15386101040037376 168,713,530.00 0.00
合计 228,713,530.00 0.00
注:中国农业银行烟台牟平支行营业部(15386101040037376)已于2016年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12610154500000752)已于2019年销户。
2、2016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378010100100441652 290,000,000.00 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 37050166726000000209 84,999,992.64 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 376001156018010051525 60,000,000.00 885.2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 8110601012700438973 330,000,000.00 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378010100100445733 12,300.4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 8110601013000477427 91,059.73
合计 764,999,992.64 104,245.43
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378010100100441652)已于2018年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37050166726000000209)已于2019年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8110601012700438973)已于2019年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随时接受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证券公司及相关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2015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公司于2016年1月27日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分行及中
国农业银行烟台牟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16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分别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2,000万元以现金增资形式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全部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分别与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
4、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丽鹏公司2016年第三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31,481.54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重庆华宇巴中市巴州区津桥湖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恢复建设(PPP)项目202.22万元;重庆华宇安顺市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PPP)项目22,421.34万元;丽鹏股份瓶盖二维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485.37万元;偿还银行贷款8,372.61万元。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对公司及重庆华宇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6年11月10日出具了和信专字(2016)第000411号《关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
5、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7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2,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公司拟使用瓶盖二维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总额不超过4,500万元募投项目的闲置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华宇园林”)拟使用巴中市巴
州区津桥湖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恢复建设(PPP)项目总额不超过7,500万元募投项目的闲置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 8,700 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其中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园林”),使用巴中市巴州区津桥湖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恢复建设 (PPP)项目总额不超过4,200 万元募投项目的闲置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公司使用瓶盖二维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总额不超过 4,500 万元募投项目的闲置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2016年定向增发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安顺市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PPP)项目已于2017年12月31日完工,巴中市巴州区津桥湖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恢复建设(PPP)项目预计于2020年6月30日完工,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利润总额共计25,937.24万元(其中巴中项目6,546.89万元,安顺项目19,526.36万元,二维码项目-136.01万元)。
(二)2016年定向增发项目募集资金未实现预计效益的原因
瓶盖二维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由于受各大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