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汤洪波先生因个人财务需求,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本次拟减持股份将不超过 88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11%,占其持有股份比例的 24.9875%。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收到公司董事汤洪波
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汤洪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
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汤洪波 董事 3,549,778 0.4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财务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部分)。
3、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减持比例:本次拟减持股份将不超过 88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11%,占其持有股份比例的 24.9875%。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5、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期间将遵守窗口期限制买卖股票等相关规定)。
6、减持价格:按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 2014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的承诺:
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前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2、股份限售承诺:
汤洪波先生承诺在其任职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的 50%。
截至本公告日,前述承诺正常履行中,本次减持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汤洪波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0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