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9-57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达到4%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鹏股份”或“公司”)的控股股东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睿畅”或“控股股东”)于2018年7月6日作出增持计划,自2018年7月6日起至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不少于5%的股权,增持方式包括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和竞价交易,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苏州睿畅的一致行动人杭州晨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晨莘”)于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10月26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1,659,92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61%。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7日、2018年9月18日、2018年10月18日、2018年10月27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批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刊登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73)、《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达到2%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78)、《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达到3%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79)。
二、本次增持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收到控股股东通知,获悉其于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购入公司股份2,07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365%;杭州晨莘于2018年10月31日至2019年6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购入公司股份1,36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552%。自2018年8月10日至2019年6月11日,苏州睿畅、杭州晨莘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096,92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4.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增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增持人: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晨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3)增持方式:竞价交易;
4)增持数量及比例:
增持股数 增持均价 增持金额 占总股本
增持人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股) (元/股) (元) 比例(%)
苏州睿畅投资 2019年6月10日至
竞价交易 2,075,300 3.0924 6,417,559.00 0.2365
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1日
杭州晨莘投资
2018年10月31日至
管理合伙企业 竞价交易 1,361,700 3.2038 4,362,610.20 0.1552
2019年6月11日
(有限合伙)
合计 3,437,000 10,780,169.20 0.3917
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鉴于苏州睿畅、杭州晨莘、孙世尧、孙鲲鹏为一致行动关系,本次增持前,苏州睿畅持有公司股份96,517,02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1%;杭州晨莘持有公司股份31,659,92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61%;孙世尧持有公司股份66,649,1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7.6%;孙鲲鹏持有公司股份29,577,4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37%。苏州睿畅、杭州晨莘、孙世尧、孙鲲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4,403,51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5.58%。
本次增持完成后,苏州睿畅持有公司股份98,592,32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1.2365%;杭州晨莘持有公司股份33,021,62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76%,苏州睿畅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增加至227,840,51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5.9669%。
三、后续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期间内,苏州睿畅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继续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和竞价交易方式择机继续增持,累计增持的总股数不少于总股本的5%(含目前已增持的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的风险。
五、其他事项说明
1、苏州睿畅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晨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苏州睿畅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