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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鹏股份: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1-08-04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1-25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 年 8 月 2 日下午 2:00,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1 年 7 月 23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
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文菊女士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举手
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亳州鑫鹏制盖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收购亳州鑫鹏制盖有限公司股权,将对整合公司资源、提
升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具有相当积极的影响,同时对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等方面不
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在财务上的独立性,且收购价格合理,没有损害广大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1 年 8 月 4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购亳州鑫鹏制盖有限公
司股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监事会认为:关于对四川宏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事项是合理的,决策程
序合法,符合本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1 年 8 月 4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四川泸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泸州丽鹏增资,有利于该公司的经营,解决其发展资金需求,
提高经济效益,可全面提升公司在西南地区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不存在损害公司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四川泸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增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1 年 8 月 4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四川泸州丽
鹏制盖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