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 代 码:002373 证券 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 号:2023-058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以
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下午 16:00 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
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7 号院千方大厦 B 座 1 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董事吴司韵、尹建平、张鹏国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其他 6 名董事现场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夏曙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选举夏曙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1) 战略委员会:夏曙东、张鹏国、夏曙锋,其中夏曙东为主任委员;
(2) 提名委员会:史薇、夏曙东、王新英,其中史薇为主任委员;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慕丽娜、夏曙东、王新英,其中慕丽娜为主任委员;
(4) 审计委员会:王新英、史薇、慕丽娜,其中王新英为主任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以上人员简历详见 2023 年 10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夏曙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提名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鹏国先生、毛晓光先生、韩婧女士、张丽娟女士、史广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提名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张丽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提名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6、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史广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 27 号院千方大厦
联系电话:010-50821818
传 真:010-50822000
电子信箱:securities@ctfo.com
邮政编号:10008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提名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聘任康提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康提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7 号院千方大厦
联系电话:010-50821818
传 真:010-50822000
电子信箱:securities@ctfo.com
邮政编号:100085
8、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聘任曹广运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9、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总经理办公会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授予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本届董事会任期内,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在连续 12 个月内单笔或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3%的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等;
(2)决定并处理在银行授信额度内的相关银行业务。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董事长简历
附件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附件三:其他人员简历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1 日
附件一:董事长简历
夏曙东先生,1972 年 10 月生,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于 2000 年创立北京北
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3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地理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获博士学位。2008 年 5 月至今担任北京千方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长兼总裁;2017 年 4 月至今担任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 年 7 月至
2020 年 9 月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自 2014 年 7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自 2022
年 5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曙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9,692,806 股,通过北京
千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89,275,576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28,968,382 股,共占公司总股本的 20.82%,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曙东先生与公司董事夏曙锋先生为兄弟关系,除上述情况外,夏曙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鹏国先生,1971 年 8 月生,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
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先后就职于中国航空计算技术研究所(中航 631 所)、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先后在研发、测试、产品、销售、管理等多个岗位历练过。华三期间历任多个省份及片区主管,先后任职山东办主任、北京办主任、华北片区总监、市场部副总裁、公司副总裁兼多媒体产品线总裁、公司副总裁兼存储及多媒体事业部总裁等重要职务。2011 年 11 月 30
日,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任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至今任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 年 9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鹏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884,511 股。张鹏国先生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毛晓光先生,1973 年 1 月生,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电子工程系工业电气自动
化专业。1996 年至 2014 年在千方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15 年至 2017 年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 年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2020 年 9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毛晓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毛晓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韩婧女士,1980 年 4 月生,本科。曾先后就职于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北
京新燕莎阳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建创业科技有限公司,历任会计、总经理助理、
战略发展部经理。2007 年 8 月至 2008 年 5 月在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任市场
部经理;2008 年 5 月至 2014 年 6 月在北京千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
京千方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品牌战略部总监、市场开发中心副总经理等职;
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3 月历任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开发中心副总经
理、市场开发中心总经理;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