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
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对照表
章程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条款
章节号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 ……
投资计划; (十六)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
…… 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
第四十条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 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
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
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
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宜,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曙东先生以临
时提案形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议方式审议通过。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