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0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曙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8,160,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78%。
2、 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科技”、“公司”)于 2021 年12 月 14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曙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集团”)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千方科技股份的告知函》,获悉千方集团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 28,160,7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20.5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78%。本次大宗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其持 占公司总
式 (元/股) (股) 股比例 股本比例
北京千方 大宗交 2021 年 12
集团有限 易 月 14 日 13.69 28,160,700 20.50% 1.78%
公司
合计 28,160,700 20.50% 1.78%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曙东先生与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夏曙锋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千方集团本次减持前后,夏曙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有股数 占总股本 持有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59,923,202 3.79% 59,923,202 3.79%
夏曙东 限售条件股份 179,769,604 11.37% 179,769,604 11.37%
合计 239,692,806 15.16% 239,692,806 15.16%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7,336,276 8.69% 109,175,576 6.91%
千方集团 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137,336,276 8.69% 109,175,576 6.91%
无限售条件股份 5,443,459 0.34% 5,443,459 0.34%
夏曙锋 限售条件股份 16,330,377 1.03% 16,330,377 1.03%
合计 21,773,836 1.38% 21,773,836 1.38%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2,702,937 12.82% 174,542,237 11.04%
总计 限售条件股份 196,099,981 12.40% 196,099,981 12.40%
合计 398,802,918 25.23% 370,642,218 23.45%
注:夏曙东、夏曙锋持有的限售股均为高管锁定股。
二、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限售承诺
千方集团通过 2017 年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获得公司股份,其获得股份
时做出相关股份承诺如下:
序号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锁定 承诺锁定期
时间 限
根据本公司与千方集团等 16 名交易对方签署的《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千方集团承诺本次认购的股
票自股票上市之日起自以下两个期间届满较晚之日
前不得转让:a)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b)交
北京千方 智科技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2018 年 4 2021年10
1 集团有限 度承诺净利润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月 13 日 月 13 日
公司 的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实现或已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
议》的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2、 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千方集团股份限售承诺期满,并已超额完了业绩承诺,千方集团已办理完毕解除限售事宜,即股份锁定承诺履行完毕。
千方集团不存在其他股份限售承诺。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本次减持后,夏曙东先生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与千方集团、夏曙锋仍是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从 25.23%减少至 23.45%,千方集团持股比例从 8.69%减少至 6.91%。
3、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无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4、 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 千方集团所作的全部股份锁定承诺均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并且本次减持不违反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四、 备查文件
1、千方集团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千方科技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