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9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
控股股东夏曙东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
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股东名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
称 大股东及其 量(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始日 期日 途
一致行动人
中信证 实际控
夏曙东 是 14,020,000 5.85% 0.89% 否 否 2021-1 2022-1 券股份 制的企
1-22 1-22 有限公 业生产
司 经营
合计 - 14,020,000 5.85% 0.89% - - - - - -
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公司
股东名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占其所持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称 大股东及其 (股) 股份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夏曙东 是 10,899,999 4.55% 0.69% 2020-12-22 2021-11-23 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10,899,999 4.55% 0.69% - - -
三、 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 次 变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 持 股 数 持 股 比 动 前 质 本次变动 占 其 所 占 公 司 已 质 押 占已质 未 质 押 占未质
称 量 例 押 股 份 后质押股 持 股 份 总 股 本 股 份 限 押股份 股 份 限 押股份
数量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售 和 冻 比例 售 和 冻 比例
结数量 结数量
夏曙东 239,692, 15.16% 124,621, 127,741,8 53.29% 8.08% 0 0% 0 0%
806 826 27
北 京 千
方 集 团 137,336, 8.69% 60,423,2 60,423,25 44.00% 3.82% 0 0% 0 0%
有 限 公 276 51 1
司
夏曙锋 21,773,8 1.38% 0 0 0 0 0 0% 0 0%
36
合计 398,802, 25.23% 185,045, 188,165,0 47.18% 11.90% 0 0% 0 0%
918 077 78
四、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 公司控股股东夏曙东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 公司控股股东夏曙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夏曙锋
质押融资情况、还款资金来源及资金偿付能力说明如下:
单位:元、股
未来半年内到期 未来一年内到期
股东名称 持 股 数 持股比 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 对 应 融 质 押 股 占其所 占公司 对 应 融
量 例 份累计 持股份 总股本 资余额 份 累 计 持股份 总股本 资余额
数量 比例 比例 数量 比例 比例
夏曙东 239,692, 15.16% 16,000, 6.68% 1.01% 100,000, 127,741, 53.29% 8.08% 802,260,
806 000 000 827 000
北京千方 137,336, 34,790, 60,423,2 166,000,
集团有限 276 8.69% 144 25.33% 2.20% 0 51 44.00% 3.82% 000
公司
夏曙锋 21,773,8 1.38% 0 - - - - - - -
36
合计 398,802, 25.23 50,790, 12.74 3.21% 100,000, 188,165, 47.18% 11.90 968,260,
918 % 144 % 000 078 % 000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
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3、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
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目前所质押的股份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本次质押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夏曙东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股份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并按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购回交易委托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