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19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千方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本次投资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此之前,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仍需根据前次决议有关要求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投资概述
1、 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 投资主体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3、 投资额度
本次投资品种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在决议的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 投资理财应满足的条件
投资理财满足下列条件:(1)安全性高,安全度较高的理财产品;(2)流动性好,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3)低风险。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5、 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理财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单个产品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6、 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7、 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
8、 信息披露
公司投资理财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收益等,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可能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业务单位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1)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建立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银
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
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
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终止该投资。
三、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共计 1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1.25%。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产 品 类 产品发 投资金额 产品期限 投资天 预期年化
型 行主体 (万元) 数(天) 收益率
中国银行挂钩型 保本浮 中国银 2020/12/28
1 结构性存款 动收益 行 2,400 -2021/3/29 94 3.20%
CSDV202007043B
中国银行挂钩型 保本浮 中国银 2020/12/28
2 结构性存款 动收益 行 2,600 -2021/3/29 94 3.20%
CSDV202007043B
3 对公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 光大银 10,000 2021/2/26- 90 3.15%
动收益 行 2021/5/25
合计 15,000
上述理财额度经公司于 2020 年 8 年 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
议和 2020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理财
产品到期后将按本次新的授权投资理财,本次审议不涉及额度累加。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如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
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或及时赎回理财产品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因此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 10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 10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
3、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千方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千方科技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