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61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 千方 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98,9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3%,涉及激励对象8名。
2、 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3、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9,101.9775万股变更为149,062.0875万股。
本次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
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及实施情况
1、 2018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18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监事会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 2018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公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制定<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以 2018 年 11 月 30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44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962.70 万股,授予价格为 6.1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激励对象资格发表了核查意见。
6、 在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过程中,1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449 名调整
至 435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962.70 万股调整为 1,901.30 万股。公
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 435 名激励对象
1,901.3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28
日。
7、 2019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4,000 股,回购价格为 6.17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28%、0.00%。
8、 2019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2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4,000 股,回购价格为 6.17 元/股。
9、 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将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由 6.17 元/股调整为 6.11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9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公司回购注销2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及1名不幸因病去世且非因执行职务死亡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2,000 股,回购价格为 6.115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48%、0.01%。
11、2019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1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46,000 股,回购价格为 6.115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77%、0.01%。
12、2019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按照授予价格 8.75 元/股,向 184 名激励对象授予 439.4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并确定 2019 年 11 月 26 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13、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1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88,000股,回购价格为 6.115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46%、0.01%。
14、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符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 428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5,589,9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15、201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自 2019 年 11 月 27 日
起至 2019 年 12 月 6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官网(http://www.ctfo.com)进行了公示,监事会出具了对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16、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完成了 184 名激励对象 439.4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
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25 日。
17、2020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1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8,900股,回购价格为 6.115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0.08%、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001%。
18、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7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及1名不幸因病去世且非因执行职务而死亡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98,9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19、2020 年 6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完成上述 8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98,900 股的回购注销事宜。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 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节/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辞退、裁员而离职,或者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而死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有权回购注销。
鉴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7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及1名不幸因病去世且非因执行职务而死亡,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对上述8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8,9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 回购注销数量
因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实施后至今,公司未有因资本公积转增、送股、配股等事项导致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发生变更的其他情形,因此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系上述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8,9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3%。
3、 回购注销价格及回购资金及来源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向上述 8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为 6.17 元/股,由于公司 2019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1,486,625,775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5 元(含税),共计派发 81,764,417.63 元,不送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6.17 元/股调整为 6.115 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款共计 2,189,273.50 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4、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189号):截至2020年5月29日止,公司已退还8名激励对象认股款共计人民币2,189,273.50元,其中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398,900元,减少资本公积人民币2,040,373.50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已于2020年6月29日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证券类别 本次变动前 回购注销数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45,799,633 29.90% 398,900 445,400,733 29.88%
高管锁定股 202,282,469 13.57% 0 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