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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73 深市 千方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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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告日期:2020-04-27

千方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2015年11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5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46,680,497股,每股价格人民币38.56元。截至2015年11月25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612.6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7,387.33万元。

  截至2015年11月25日,募集资金177,387.33万元已全部存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太平庄支行开设的11050161510000000056账号内。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0582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96,497.91万元,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2,000.00万元,项目投资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附表1。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12,727.64万元,期末募集资金未使用余额为41,617.05万元。扣除以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万元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理财户余额合计为16,617.05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建设银行北太平庄支行            11050161510000000056    募资专用账户    66,754,395.04
 民生银行上地支行                698880005              募资专用账户      342,896.01
 中信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8110701014100302428      募资专用账户      34,799.34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                77010122000780594        募资专用账户    91,159,153.54
 建设银行中关村软件园支行        11050188380000002486    募资专用账户    4,649,920.32
 建设银行中关村软件园支行        11050188380000002293    募资专用账户    3,229,372.77

 合 计                                                                  166,170,537.02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理财利息12,738.0279万元,已扣除手续费10.3923万元。

  (二)2018年3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8年3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证监许可[2018]456号)核准,同意本公司向千方集团发行137,336,276股股份、向芜湖建信鼎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61,891,206股股份、向芜湖宇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9,437,816股股份、向芜湖宇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9,437,816股股份、向北京慧通联合科技有限公司发行13,885,302股股份、向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8,752,372股股份、向屈山发行7,573,477股股份、向张兴明发行10,097,970股股份、向张鹏国发行13,884,511股股份、向王兴安发行1,851,347股股份、向林凯发行1,851,347股股份、向王玉波发行1,851,347股股份、向刘常康发行1,430,532股股份、向闫夏卿发行1,430,532股股份、向李林发行1,430,532股股份、向张浙亮发行1,093,96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截至2018年3月23日,本公司已按照11.94元/股的价格向千方集团等16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363,236,343股购买杭州交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智科技”)92.0435%的股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3,704.2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致同验字(2018)第110ZA0090号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5年11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1。

  2、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

  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低于承诺的原因如下:

  (1)公司原拟实施智能公交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扩大公司在智能交通服务领域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在城市交通信息化应用服务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截至2019年底,公司已实现上海、安徽、山东、内蒙古、云南、河南等多个省市公交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的开展。近年来,公交综合信息服务市场格局趋于稳定,市场资源相对固化,特别是在互联网媒体广告业态的冲击下,当前该业务开展的盈利模式中,涉及城市户外公交媒体广告运营的市场受到了一定冲击,该部分业务营收增长相对放缓。同时,为保证募投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对预期收益水平不高的项目采取审慎态度。因此,公交综合信息服务与运营项目的实施进度未达到预期,且预计未来投资额低于原计划。

  (2)公司原拟实施智能停车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扩大公司在智能交通服务领域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在城市交通信息化应用服务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通过整合交通领域各方资源,目前业务拓展涵盖了城市级静态交通规划顶层设计,停车场投资、规划设计、运营管理,后汽车服务应用场景开发等。通过停车场长期经营权租赁、BOT、停车资产产权收购等方式,开展信息服务与运营。典型案例包括: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项目,经过停车设备的智能化改造、信息化手段和精细化管理相结合,实现智慧化、规范化的统一管理,提升用户体验;立体停车项目包括:北京京煤集团总医院、北京同仁医院、柳芳桥等;首开益点通、天津市静态交通信息中心等项目。近年来,公司就智能停车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业务发展战略进行了规划布局与调整,依托轻资产的运营模式,聚焦城市级停车服务云平台的建设与打造,其业务合作模式也从原有的自行开发停车资源投资建设变更为合作投资、建设和运营方式。以此方式开展的经营,其资金使用需求较前期业务开展模式相比,有所放缓和减少。为保证募投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对预期收益水平不高的项目采取审慎态度。因此,公交综合信息服务与运营项目的实施进度未达到预
期,且预计未来投资额低于原计划。

  (3)公司原拟实施出租车综合信息服务与运营项目,扩大公司在智能交通服务领域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在城市交通信息化应用服务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通过建设城市出租车信息服务管理平台,提升出租车信息化管理水平;建设网络预约车出行信息服务和网约车监管平台,使网约车行业服务在有序的监管下良性发展;通过出租车媒体运管和出行综合服务运营形成行业管理、服务、创新和发展的良性生态系统,有效挖掘出租车运营潜力,促进出租车行业创新、转型和升级;截至2019年底,公司已在秦皇岛、乌鲁木齐、呼和浩特、郑州、洛阳、阜阳、淮南等10余个城市开展出租车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对出行领域的深刻改变,传统出租车行业受到一定冲击,各城市出租车数量的增长相对放缓,包括电召服务等系统在内的信息化建设需求相应减少,出租车综合信息服务与运营项目的市场需求有所下降。同时,为保证募投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对预期收益水平不高的项目采取审慎态度。因此,出租车综合信息服务与运营项目的实施进度未达到预期,且预计未来投资额低于原计划。

  (二)2018年3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此次发行股份未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均用于购买交智科技92.0435%的股权,详见附表3。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一)2015年11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5年11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2016年3月21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将原实施地点的北京、上海、重庆、阜阳、昆明、
郑州、洛阳、乌鲁木齐、潍坊、唐山、秦皇岛11个城市以及新增或调整的城市统归为三类城市进行管理:第一类城市:直辖市,第二类城市:省会城市,第三类城市:其他。该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4月6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1)2017年7月25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中包含的“智能停车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总投资额81,000万元中的19,000万元变更为支付总部基地停车场经营权的租金总额。该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8月10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18年8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股权的议案》,公司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中包含的“出租车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投资募集资金金额18,750.00万元中的13,178.10万元用途变更为收购公司全资子公司千方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甘肃紫光智能交通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少数股东16.89%股权。该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9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19年7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收购杭州交智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公司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中的“智能公交综合信息服务与运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26,260.81万元用途变更为收购公司子公司杭州交智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4.6798%股权。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7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11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中的“智能公交综合信息服务与运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52,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该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12月17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18年3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所发行股份均用于购买交智科技92.0435%的股权,未发生变更。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5年11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临时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1、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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