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373 深市 千方科技


首页 公告 千方科技: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千方科技: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05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96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 千方 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
激励对象共计 428 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5,589,9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8%。

    2、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千方科技”)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设定的
第一个限售期已经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届满且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按照《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18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18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监事会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 2018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公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制定<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8 年 11 月 30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44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962.70
万股,授予价格为 6.1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激励对象资格发表了核查意见。

    6、 在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过程中,1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
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449 名调整至
435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962.70 万股调整为 1,901.30 万股。公司已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 435 名激励对象 1,901.30 万
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28 日。

    7、 2019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4,000股,回购价格为 6.17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28%、0.00%,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48,662.5775 万股减少至 148,657.1775 万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148,662.5775 万元减少至 148,657.1775 万元。

    8、 2019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2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4,000 股,回购价格为 6.17 元/股。目前,公司尚未完成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回购注销登记事项。

    9、 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将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由 6.17 元/股调整为 6.11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9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及 1 名不幸因病去世且非因执行职务死亡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2,000 股,回购价格为 6.115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48%、0.01%,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148,647.9775 万股,注册资本减少至 148,647.9775 万元。

    11、2019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1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46,000 股,回购价格为 6.115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77%、0.01%,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 148,633.3775 万股,注册资本减少至148,633.3775 万元。

    12、2019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按照授予价格 8.75 元/股,向 184 名激励对象授予 439.40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确定
2019 年 11 月 26 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13、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1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88,000 股,回购价格为 6.115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46%、0.01%,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 148,624.5775 万股,注册资本减少至 148,624.5775 万元。


    14、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符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 428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5,589,9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实施了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公司当时总股
本 1,486,625,7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5 元(含税),
共计派发 81,764,417.63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公司《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6.17 元/股调整为 6.115 元/股。

    2、 公司 2018 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 6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 名
激励对象不幸因病去世且非因执行职务死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节/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辞退、裁员而离职,或者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而死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有权回购注销。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对上述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8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事项,公司尚未完成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回购注销登记事项和在工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事项。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 2018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一致。本次解锁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员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的说明

    (一)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其中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总数的 30%。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11 月 30 日,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届满。

    (二)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