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1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 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伟星新材 股票代码 00237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谭 梅 章佳佳
办公地址 浙江省临海市江石西路 688 号 浙江省临海市江石西路 688 号
电话 0576-85225086 0576-85225086
电子信箱 wxxc@vasen.com wxxc@vasen.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501,980,066.32 2,386,686,784.42 4.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64,782,020.20 413,596,188.78 -11.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345,702,624.30 393,205,209.78 -12.08%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8,291,108.99 431,208,481.18 -79.5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 0.26 -11.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6 -15.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38% 9.07% -1.6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5,736,795,062.12 6,436,195,980.04 -10.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336,046,668.77 4,907,484,352.52 -11.64%
注:
①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等相关规定,本报
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总股本 1,578,812,988(1,592,112,988-19,000,000*0.7)股计 算,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总股本 1,573,112,988(1,592,112,988-19,000,000) 股计算。
②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5,957 户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37.90% 603,359,564 0 质押 227,132,400
法人
临海慧星集团有限 境内非国有 16.51% 262,800,000 0 质押 104,200,000
公司 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境外法人 10.22% 162,771,595 0 - -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章卡鹏 境内自然人 5.18% 82,538,434 61,903,825 - -
张三云 境内自然人 1.96% 31,269,218 23,451,913 质押 27,000,000
首域投资管理(英
国)有限公司-首 境外法人 1.62% 25,712,985 0 - -
域中国 A 股基金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社保基金 其他 1.23% 19,661,984 0 - -
1101 组合
香港金融管理局- 境外法人 1.11% 17,736,865 0 - -
自有资金
金红阳 境内自然人 1.04% 16,563,013 12,422,26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大成高 其他 0.87% 13,789,694 0 - -
新技术产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1、上述股东中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分别持有伟星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15.97%、10.88%的股权,并
分别担任伟星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副董事长兼副总裁;同时,
两人分别持有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星公司”)
17.59%、12.17%的股权;两人与伟星集团和慧星公司均存在关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联关系。章卡鹏先生和张三云先生于 2011 年 3 月 10 日签署了
的说明 《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
2、上述股东中金红阳先生担任伟星集团董事,与伟星集团
存在关联关系;同时,金红阳先生持有慧星公司 6.14%的股权,
与慧星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不适用
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红阳
2022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