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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新材: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2

伟星新材: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0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7月3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8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红阳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1年8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请郑敏君女士、朱晓飞女士、洪义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均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对此,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郑敏君女士、朱晓飞女士、洪义华先生的主要简历见附件。

  洪义华先生曾任公司监事,现因工作调整聘为公司副总经理,该期间其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审计部
负责人的议案》。

  因职务调整,公司原审计部负责人朱晓飞女士已辞去审计部负责人的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请孙如国先生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孙如国先生的主要简历见附件。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子公司滚存利润进行分配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临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上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天津市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重庆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陕西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7家全资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配利润合计1,002,097,454.70元分配给母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将增加母公司报表利润,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12日

附件:

  郑敏君女士、朱晓飞女士、洪义华先生、孙如国先生的近五年主要简历

  郑敏君女士:中国国籍,1979年3月出生,公共事业管理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具有丰富的企业文化建设与人力资源管理经验;曾任公司综合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朱晓飞女士:中国国籍,1978 年 6 月出生,会计学本科学历,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
验;曾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洪义华先生:中国国籍,1964 年 7 月出生,工商管理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具有丰
富的生产管理经验;曾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临海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伟星净水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孙如国先生:中国国籍,1980 年10 月出生,会计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曾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现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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