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21 年 4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金红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安门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卫芳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896,190,057.55 563,687,545.76 58.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2,785,456.67 86,106,404.31 30.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07,876,878.21 79,593,352.30 35.54%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49,164,865.28 -121,748,051.46 222.5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5 4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5 4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7% 2.19% 0.3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5,657,943,688.94 5,659,644,641.19 -0.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467,406,195.56 4,323,085,249.90 3.34%
注: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的相关规定,本
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总股本 1,573,112,988(1,592,112,988 -19,000,000)股计 算,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按总股本 1,573,112,988 股计算。
2、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7,539.6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4,439,813.79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775,600.00
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
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72,070.5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454,630.35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24,431.2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503.51
合计 4,908,578.4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
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
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5,692 户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 0
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37.90% 603,359,564 0 质押 135,132,400
法人
临海慧星集团有限 境内非国有 18.44% 293,637,300 0 质押 196,200,000
公司 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境外法人 5.92% 94,318,608 0 - -
公司
章卡鹏 境内自然人 5.18% 82,538,434 61,903,825 - -
张三云 境内自然人 2.59% 41,269,218 30,951,913 质押 27,000,000
首域投资管理(英
国)有限公司-首 境外法人 1.74% 27,719,685 0 - -
域中国 A 股基金
香港金融管理局- 境外法人 1.26% 20,043,365 0 - -
自有资金
金红阳 境内自然人 1.04% 16,563,013 12,422,260 - -
谢瑾琨 境内自然人 1.00% 15,954,609 11,965,957 质押 13,00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 国有法人 0.92% 14,624,638 0 - -
有限责任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603,359,564 人民币普通股 603,359,564
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 293,637,300 人民币普通股 293,637,3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94,318,608 人民币普通股 94,318,608
首域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首 27,719,685 人民币普通股 27,719,685
域中国 A 股基金
章卡鹏 20,634,609 人民币普通股 20,634,609
香港金融管理局-自有资金 20,043,365 人民币普通股 20,043,36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624,638 人民币普通股 14,624,638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社 12,199,433 人民币普通股 12,199,433
保基金 1103 组合
张三云 10,317,305 人民币普通股 10,317,305
中泰证券资管-招商银行-中泰星 10,285,086 人民币普通股 10,285,086
河 1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上述股东中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分别持有伟星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15.97%、10.88%的股权,
并分别担任伟星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副董事长兼副总裁;同时,
两人分别持有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星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17.59%、12.17%的股权;两人与伟星集团和慧星公司均存在关
的说明 联关系。章卡鹏先生和张三云先生于 2011 年 3 月 10 日签署了
《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
2、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