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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72 深市 伟星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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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新材: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1-03-23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1-015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星新材”)及董事会全体成员
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的通知,获悉章卡鹏先生、张三云
先生于 2010 年 3 月 10 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有关情况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基本情况
    章卡鹏先生:中国国籍,1965 年 1 月出生, 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伟星集团有限公
司总裁、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董事长兼
总裁、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股份”)董事长。是中国服装协会
服装辅料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人大代表、台州市人大代表,临海市人大常委。为公司
两位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 5.62%的股份,持有伟星集团 11.80%的股权,持有伟星
股份 6.70%的股份,持有临海慧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星发展”)18.25%的股
权。
    张三云先生:中国国籍,1963 年 12 月生,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兼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伟星集团副董事长、浙江伟星股份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是中国服装协会服装辅料专业委员会专家组组长。为公司两位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
司 3.75%的股份,持有伟星集团 8.85%的股权,持有伟星股份 4.43%的股份,持有慧星发展
12.63%的股权。
    二、协议签署的背景情况
    作为前述公司股东,章卡鹏先生和张三云先生约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所投资企业公司
章程的规定在召开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或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行使股东权力时,自
始实施一致行动。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所投资企业的一致行动人关系,章卡鹏先生与
张三云先生于近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三、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章卡鹏先生和张三云先生约定在所投资企业的各种会议提案及表决、公司高管提名及投
票选举以及在所投资企业的其他有关经营决策中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一致行动意见,在直接
或者间接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方面始终保持一致行动。
   本协议适用于伟星集团、慧星发展、伟星股份、伟星新材以及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设立的
其他企业。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并具有持续约束力。
   章卡鹏先生和张三云先生在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前已经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此次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