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2-062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杨征帆以外的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持有公司 7.46%股份的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董事提名函,因董事杨征帆先生由于个人原因已无法履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范晓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范晓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范晓宁先生当选公司董事后,将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其本届董事任期一致。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范晓宁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范晓宁,男,198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曾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二部经理、高级经理;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一部高级经理、资深经理、投资三部副总经理。现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三部总经理。
范晓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任投资三部总经理,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7.46%股份。范晓宁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