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49 号《关于核准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642,401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61.2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09.2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8,676,795.7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1,323,113.51 元。以上募集资金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到账并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19)010631-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以前年度使用金额、2021 年上半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 848,962,639.88 元。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
用金额为 613,128,209.19 元。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专户收到银行利息 4,473,344.67
元,支出银行手续费4,867.63元,累计收到银行利息22,001,834.27元,支出手续费12,950.58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540,543,182.8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2019 年 11 月,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户为 631558756,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支行专项账号为 010100010300002317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户为9109007880190001440。
(2)2019 年 12 月,公司与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号为 8110701013101776174。
(3)2020 年 1 月,公司分别与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户为 811070101290177361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项账户为 11220101040069015。
(4)2020 年 2 月,公司分别与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公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支行专项账户为 1100156000368137000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户为 63166454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公园支行专项专户为
110921892710901。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报告期余额(元) 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源里支行 631558756 269,600.86 活期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支行营业 0101000103000023178 181,679.63 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 9109007880190001440 754,932.24 活期
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酒仙桥支行 8110701013101776174 245,307.42 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酒仙桥支行 8110701012901773616 44,023,996.93 活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 活期
区支行 11220101040069015 35,277,635.19
活期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支行 11001560003681370000 4,309,733.4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 631664545 248,241,418.37 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朝阳公园支行 110921892710901 207,238,878.70 活期
三、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1 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
民币 284,867,554.45 元,其中高端集成电路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投入 229,857,609.18 元,高精密电子元器件产业化基地扩产项目已投入 55,009,945.27 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 284,867,554.45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审亚太审字(2019)010679
号专项审核报告。2020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于2020年3月23日前置换完毕。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投资情况。
(五)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已全部归还。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1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总额 199,999.99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1,312.8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6,209.08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2019 年 11 月,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867.68 万元后,实际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为人民币 198,132.31 万元。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61,312.82 万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6,209.08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4,054.32 万元。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