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等 11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
会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451 号文件《关于核准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902,186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7.4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3,672,2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11,885,804.37 元后,实际存入募集资
金专户的金额为人民币 911,786,395.63 元。以上募集资金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到账并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0173001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49 号《关于核准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642,401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61.2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09.2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8,676,795.7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1,323,113.51 元。以上募集资金于2019年11月18日到账并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19)010631-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公司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 766,280,569.64 元,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 147,814,794.09 元。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收到银行利息 46,488.08 元,支出银行
手续费 659.23 元,累计收到银行利息 2,510,548.95 元,支出银行手续费 12,083.44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全
部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117.16 元,均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2、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公司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 5,604,816.68 元,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843,357,823.20 元。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收到银行利息 16,983,413.51 元,支出银
行手续费 7,249.35 元,累计收到银行利息 17,528,489.60 元,支出银行手续费 8,082.95
元,支付发行费用 1,450,000.00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为 649,202,914.95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1)2016 年 8 月 4 日,公司分别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户为 697958929,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号为10270000003013019。
2017 年度,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注销,账户剩余金额共 186,380.25 元,
为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已转入公司基本户。
(2)2016 年 9 月 7 日,公司分别与北京北方微电子基地设备工艺研究中心有
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户为 698152800,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号为 10276000000866797,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专项账号为 11001560002781280000。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报告期余额(元) 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698152800 303.12 活期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0276000000866797 2,718.93 活期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11001560002781280000 95.11 活期
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已全部
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均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2、2019 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项目
(1)2019 年 11 月,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户为 631558756,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支行专项账号为 010100010300002317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户为 91090078801900001440。
(2)2019 年 12 月,公司与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号为8110701013101776174。
(3)2020 年 1 月,公司分别与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方微电子”)、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项账户为 1122010104006901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号为 8110701012901773616。
2020 年 2 月,公司分别与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公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支行专项账户为 1100156000368137000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户为63166454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公园支行专项账户为 110921892710901。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报告期余额(元) 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源里支 631558756 269,192.41 活期
行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支行 0101000103000023178 181,524.48 活期
营业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 91090078801900001440 753,788.55 活期
路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酒仙桥支行 8110701012901773616 59,916,512.21 活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北京经济技术开发 11220101040069015 34,989,220.63 活期
区支行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支行 11001560003681370000 4,303,204.46 活期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 631664545 405,901,618.14 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朝阳公园 110921892710901 106,925,412.86 活期
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酒仙桥支行 8110701013101776174 35,962,441.21 活期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截至 2016 年 8 月 18 日,本公司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微电子装备扩产项
目”3,048,084.97 元,用于厂房建设、购置设备等。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 3,048,084.97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核字[2016]第 01730044 号专项审核报告。2016 年12 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置换完毕。
2、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
资额为人民币 284,867,554.45 元,其中高端集成电路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投入229,857,609.18 元,高精密电子元器件产业化基地扩产项目已投入 55,009,945.27 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 284,867,554.45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审
亚太审字(2019)01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