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451 号文件《关于核准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向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902,186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7.4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3,672,2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11,885,804.37元后,实际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为人民币911,786,395.63元。
以上募集资金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到账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
验字[2016]0173001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49 号《关于核准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642,401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61.2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09.2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8,676,795.7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1,323,113.51 元。以上募集资金于 2019年 11 月 18 日到账并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19)010631-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以前年度使用金额、2020 年上半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6 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公司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 766,280,569.64 元。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
用金额为 137,971,305.85 元。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专户收到银行利息 35,963.91 元,
支出银行手续费 450.15 元,累计收到银行利息 2,500,024.78 元,支出银行手续费 11,874.36
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9,836,290.31 元。
公司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 5,604,816.68 元。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
金额为 474,327,787.63 元。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专户收到银行利息 8,062,818.00 元,
支出银行手续费 2,905.80 元,累计收到银行利息 8,607,894.09 元,支出手续费 3,739.40 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509,316,698.56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2016 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1)2016 年 8 月 4 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户为697958929,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号为 10270000003013019。
2017 年度,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注销,账户剩余金额共 186,380.25 元,为利息收
入和手续费支出,已转入公司基本户。
(2)2016 年 9 月 7 日,公司、北京北方微电子基地设备工艺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现
已更名为“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户为 698152800,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号为 10276000000866797,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专项账号为11001560002781280000。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报告期余额(元) 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698152800 1,379,732.84 活期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0276000000866797 8,440,142.45 活期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11001560002781280000 16,415.02 活期
2、2019 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项目
(1)2019 年 11 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专项账户为 631558756,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专项账号为010100010300002317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专项账户为 9109007880190001440。
(2)2019 年 12 月,公司、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号为 8110701013101776174。
(3)2020 年 1 月,公司、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户为 811070101290177361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项账户为 11220101040069015。
(4)2020 年 2 月,公司、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公园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专项账户为 1100156000368137000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专项账户为 63166454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公园支行专项专户为110921892710901。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报告期余额(元) 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631558756 269,181.75 活期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支行 0101000103000023178 181,547.81 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9109007880190001440 752,790.11 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8110701013101776174 73,765,172.11 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8110701012901773616 364,782,579.17 活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11220101040069015 34,685,134.60 活期
支行
活期
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 11001560003681370000 67,624,071.1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631664545 402,366,359.73 活期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朝阳公园支行 110921892710901 564,889,862.11 活期
三、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0 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6 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截至2016年8月18日,本公司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微电子装备扩产项目”3,048,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