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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71 深市 北方华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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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华创: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6

北方华创: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0-030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C02 会议室(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昌大道 8 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赵晋荣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股份300,914,5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95,116,773股的60.7765%,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279,887,2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95,116,773股的56.5295%。(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他4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份49,728,2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95,116,773股的10.0438%。)

    2、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1,027,3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95,116,773股的4.2469%。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其中,“议案 7”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00,892,8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2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02,8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92%;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6%。

    2、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00,892,8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2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02,8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8992%;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6%。

    3、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00,892,8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2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02,8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92%;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6%。

    4、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00,892,8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2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02,8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92%;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6%。

    5、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00,913,8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23,8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0,726,1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374%;反对16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550%;弃权2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336,1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1247%;反对16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689%;弃权2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4%。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1,983,223股股份;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178,175,721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70,754,9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523,8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0,796,5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608%;反对11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3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406,5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18%;反对1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0,796,5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608%;反对11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3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406,5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18%;反对1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0,796,5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608%;反对11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3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406,5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18%;反对1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5 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力峰先生、贺维先生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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