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371 深市 北方华创


首页 公告 北方华创: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北方华创: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北方华创: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0-027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华创”,“公司”)于 2020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11月 1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披露文件。

  2、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
发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19]154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
见 2019 年 12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方华创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3、2020 年 1 月 10 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出具的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在从 2019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0 年 1
月 6 日的公示期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1 月 13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 2020 年 1 月 1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方华
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020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条件及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授予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满足,不存在不予授予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日、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2 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披露文件。

  6、2020 年 3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公告》(2020-01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于 2020年3月12日完成了向354名激励对象授予448.50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北方 JLC2,期权代码:037855,行权价格 69.20 元/股。具体内容详

见 2020 年 3 月 1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7、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股票期权 46,000 份,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4,485,000 份调整为
4,439,000 份,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人数由 354 人调整为 350 人。公司独立董事
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发表了
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依据、数量

  截至 2020 年 4 月 1 日,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
所涉及的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公司将对上述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期权无偿收回并统一注销,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共 46,000 份。

  综上,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54 人调整为 350 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4,485,000 份调整为 4,439,000 份;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中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及份额数量不变。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注销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和《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技术和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4 名获授 2019 年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
注销上述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流程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因此,同意公司对上述 4 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 46,000 份进行注销。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4 名获授 2019 年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已
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期权由公司无偿收回并统一注销,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共计46,000 份。本次注销后,公司首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数由 354 人调整
为 350 人,股票期权数量由 4,485,000 份调整为 4,439,000 份。董事会本次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销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