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0-008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0 年 2 月 21 日
授予数量:股票期权 450 万份,限制性股票 450 万股。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69.20 元/份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4.60 元/股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9 年股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 2020 年 2 月 21 日为授
予日,分别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56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450 万份,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8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450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标的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总计 900 万股,包括 450
万份股票期权和 4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4、激励对象:本股票期权激励的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技术人才及管理骨干,总计 356 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所属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负责人,总计 88 人。
5、行权/授予价格: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69.20 元/
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4.60 元/股。
6、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有效期为 5 年,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计算。本激励计划
授予的股票期权从授权日开始经过 24 个月的等待期,激励对象可在可行权日按照40%、30%、30%的行权比例分三期行权。授予期权行权期安排如下表所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日不得行权的除外)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权益数量比例
授权日 激励计划授予条件达成之后,按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 -
授予股票期权
等待期 自激励计划授权日起至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
当日止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60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当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注销相关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应当及时注销。
7、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①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
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比例 业绩考核目标
2020 年营业总收入基于 2018 年授予条件年均复合增长率≥25%(对应
第一个行权期 40% 绝对值为 41.02 亿元)、EOE≥12%,且上述指标都≥对标企业 75 分位;
研发支出占营业总收入比例不低于 8%,2020 年专利申请不低于 200 件。
2021 年营业总收入基于 2018 年授予条件年均复合增长率≥25%(对应
第二个行权期 30% 绝对值为 51.27 亿元)、EOE≥12%,且上述指标都≥对标企业 75 分位;
研发支出占营业总收入比例不低于 8%,2021 年专利申请不低于 200 件。
2022 年营业总收入基于 2018 年授予条件年均复合增长率≥25%(对应
第三个行权期 30% 绝对值为 64.09 亿元)、EOE≥12%,且上述指标都≥对标企业 75 分位;
研发支出占营业总收入比例不低于 8%,2022 年专利申请不低于 200 件。
若各行权期内,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行权。反之,若行权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②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对激励对象进行业绩考核并确定考核结果,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S、A、B、C、D 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考核评价表
考评结果 S A B C D
标准系数 1.0 1.0 1.0 0.5 0
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 D 档,则公司将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期权的当期行权额度,期权由公司注销。
8、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
月。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 解除限售数
排 解除限售安排时间 量占获授权
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 40%
售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 30%
售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 30%
售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①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比例 业绩考核目标
2020 年营业总收入基于 2018 年授予条件年均复合增长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40% ≥25%(对应绝对值为 41.02 亿元)、EOE≥12%,且上述指标
都≥对标企业 75 分位;研发支出占营业总收入比例不低于 8%,
2020 年专利申请不低于 200 件。
2021 年营业总收入基于 2018 年授予条件年均复合增长率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25%(对应绝对值为 51.27 亿元)、EOE≥12%,且上述指标
都≥对标企业 75 分位;研发支出占营业总收入比例不低于 8%,
2021 年专利申请不低于 200 件。
2022 年营业总收入基于 2018 年授予条件年均复合增长率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30% ≥25%(对应绝对值为 64.09 亿元)、EOE≥12%,且上述指标
都≥对标企业 75 分位;研发支出占营业总收入比例不低于 8%,
2022 年专利申请不低于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