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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71 深市 北方华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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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华创: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03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19-038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8年末总股本458,004,3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3,816,227.3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2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8年末总股本458,004,3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2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68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4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2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40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        08*****118      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        08*****715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6月27日至登记日:2019年7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五、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35.36元调整为35.31元。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咨询机构:公司资本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王晓宁、孙铮

  咨询电话:(010)57840288

传真电话:(010)57840288
咨询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昌大道8号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