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18-032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8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7日15:00至
2018年5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昌大道8号公司5C02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耿锦启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股份273,269,6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58,004,372股的59.6653%,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238,295,4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58,004,372股的52.0291%。(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他11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份17,832,2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58,004,372股的3.8935%。)
2、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4,974,2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58,004,372股的7.6362%。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其中,“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3,269,6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8,442,2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3,269,6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8,442,2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73,269,6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8,442,2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3,269,6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8,442,2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73,269,2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8,441,8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3,269,6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8,442,2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42,287,460股股份;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178,175,721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52,806,4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8,442,2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3,269,6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8,442,2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352,4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43%;反对917,2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524,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262%;反对917,2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7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3,269,6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8,442,2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3,269,6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8,442,2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3,269,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8,442,2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 4月
12 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力峰先生、贺维先生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华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