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3-076
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药业”)
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5 号文核准,并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面值总额 965,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965,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952,588,207.5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69 号)。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用于以下三个募
投项目,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入募集资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金 总额 (含利息收入)
亚太药业现代医药
1 制剂一期、二期项 30,000.00 18,531.79 12,118.52
目
2 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59,906.20 12,742.88 50,439.76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5,352.62 84.41 5,573.14
合计 95,258.82 31,359.08 68,131.42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目前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45%测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 172.50 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 金暂 时补 充流 动资金 的议 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对亚太药业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