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8-029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8年5月16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保持一致,分派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且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36,494,4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8年6月1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2018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27 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
2 08*****049 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
3 00*****125 陈尧根
4 00*****122 钟婉珍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6月4日至登记日:
2018年6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云集路 1152 号浙江亚太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朱凤
咨询电话:0575-84810101
传真电话:0575-8481010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