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鉴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已经连续 6 年为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等情况,以及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要求,公司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对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选聘。根据选聘结果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建议,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与亚太(集团)进行了充分沟通,亚太(集团)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均无异议,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执行事务合伙人:乔久华、李尊农
(5)成立日期:1993 年【工商登记:2013 年 11 月 04 日】
(6)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资产评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9)人员信息:上年度(2022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70 人、注册会计师人
数 83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63 人
(10)业务信息:中兴华事务所 2022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84,514.9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35,088.5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2,011.50 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15 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490 家。上市公司客户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14,809.90 万元。中兴华事务所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金人民币 13,602.43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12,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 号等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华事务所近三年(2020 年至 2022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2020
年至 2022 年)37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金平,2003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 年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祖诚,2003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挂牌公司超过 10 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诗敏,2020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 年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2020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金平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处分,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祖诚、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诗敏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4、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及年度审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亚太(集团)自 2017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 2022 年度,已连续 6 年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亚太(集团)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亚太(集团)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公司对亚太(集团)近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亚太(集团)已连续 6 年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为进一步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等情况,拟不再续聘亚太(集团)已为公司年审机构,并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相关规定,公司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公司 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根据选聘结果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建议,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前后任会计师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事宜进行确认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并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选聘过程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招标文件内容完整、合理合规,选聘方式公开、公平、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对中兴华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中兴华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力资质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相关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拟聘任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确定 2023 年度审计服务
报酬总额为人民币 125 万元,其中 95 元为年度报告审计服务报酬,30 万元为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聘请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六次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次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5、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