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9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
司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9 月 26 日下午 15: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9 月 26 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9 月 26 日
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9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平山民企科技工业园5栋六楼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新民先生。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总计 14 人,代表股份数
98,038,2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920%。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 人,代表股份数
97,935,8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74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9 人,代表股份数
102,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贺秋平
律师、王华堃律师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的议案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前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选举李兴舫先生、卢和忠先生、马
楠女士、白厚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
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逐项累积投票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李兴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97,935,901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95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0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5%。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 97,935,901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0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5%。
表决结果:当选。
1.03、选举马楠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97,955,901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20,10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137%。
表决结果:当选。
1.04、选举白厚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97,962,901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27,10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429%。
表决结果:当选。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前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选举袁友军先生、张学斌先生、崔小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袁友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97,952,9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7,10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859%。
表决结果:当选。
2.02、选举张学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97,935,9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95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0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5%。
表决结果:当选。
2.03、选举崔小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97,965,9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26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0,10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688%。
表决结果:当选。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前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选举夏艳华女士、曾建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逐项累积投票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夏艳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97,955,899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6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20,10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117%。
表决结果:当选。
3.02、选举曾建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97,973,899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34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8,10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727%。
表决结果:当选。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袁友军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持股 2,500 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97,990,0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4%;反对 4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4146%;反对 4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85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7,992,5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4%;反对 4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4146%;反对 4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85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8,009,5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7%;反对 2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7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0000%;反对 2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8,009,5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7%;反对 2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7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0000%;反对 2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8,009,5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7%;反对 2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7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0000%;反对 2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