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5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上述公司制度进行了修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因本次修订新增或删减部分条款导致《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中条款序号或引用的条款序号变化,相应调整序号。除上述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十日
附件 1: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算方案; 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损方案; 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
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
决议; 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十三)审议批准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公司最近 (十三)审议批准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重大购买、出售资产 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
事项; 项;
(十四)审议批准达至下列标准之一的其他交 (十四)审议批准达至下列标准之一的其他交
易: 易:
(1)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1)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含本数)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 产的 50%(含本数)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
民币 5000 万时; 民币 5000 万;
(2)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2)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的 50%以上时; 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 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币 5000 万时; 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币 5000 万;
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 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万时; 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会计年度 万;
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 (5)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
民币 500 万时;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
(6)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金额在人民币 3000 金额超过 5000 万时,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以上的关联交易时(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会计年度
供担保除外); 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
以上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 民币 500 万;
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 (7)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人民币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对外投资(含 对值超过 5﹪的关联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
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提 和提供担保除外);
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签 以上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委托经营等)、 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赠予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 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银行贷款等(公 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对外投资(含
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含委托贷款等)、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司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
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重组、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签订许可协议、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
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权利等)、银行贷款等(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
外)。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
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 (二)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
保; 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
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象提供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象提供的担保; 百分之十的担保;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