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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69 深市 卓翼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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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翼科技: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8

卓翼科技: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0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亚太(集团)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声誉,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公司自 2017 年度起聘请亚太(集团)为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亚太(集团)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根据市场价格及 2020 年度审计的业务量,2020 年度公司给予亚太(集团)审计费用共 95 万元;2021 年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报酬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3)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赵庆军

    (5)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2 日

    (6)营业场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20 层 2001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9)人员信息:亚太事务所 2020 年末合伙人 107 人,注册会计师 562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13 人。

    (10)业务信息:亚太事务所 2020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 8.89 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6.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17 亿元。 2020 年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家数 43 家,其中制造业 26 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 家、文化
体育娱乐业 2 家、采矿业 2 家、批发和零售 2 家,审计收费总额 5,017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8,000万元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 号等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亚太事务所近三年(2018 年至 2020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
员近三年(2018 年至 2020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3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英,2013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亚太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9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新民,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8 至 2014 年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5 至 2020 年在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开始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2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诗敏,2020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
事审计工作,2015 年开始在亚太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份。

    2、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英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处分,
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 次,已于 2020年 01 月18 日向深圳监管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新民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诗敏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亚太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多年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 能力。

    4、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及年度审计所需配备 的审计人员情况、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审核,对其在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进行了核查。经过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力和资质,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其作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请董事会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独立意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在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其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报备文件

    1.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次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次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6、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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