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9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河源高新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以下简称“《合同》”),通过设立项目公司卓翼智造(河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实施,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人民币 50 亿元。
2、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合同>
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600749993489F
机构性质 机关
机构地址 广东省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二路 163 号创业服务中心
负责人 刘大荣
2、《合同》对方介绍
河源高新区管委会为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机构。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是粤东西北地区首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省手机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省市共建新一代移动通讯终端产品制造基地、全国“十大最具发展潜力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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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卓翼智造(河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具体以工商登记注册名称为准)
(2)股权结构: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 1 亿元;公司为控股股东,即持有股权比例不低于 51%的股东。
(3)经营范围:网络通讯、消费电子、智能终端类产品研发制造等。(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作方:
甲方: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要求
(1)甲方提供两期项目厂房优惠租赁给乙方使用。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一期项目厂房及装修验收通过并书面确认后,须在3 个月内投产;二期项目根据分期建设方案,每期厂房及装修验收通过并书面确认后,须在 3 个月内投产。
(3)乙方在河源高新区设立的公司二十年内不迁出。
3、履约保证金
(1)一期项目,合同正式签订后一个月内,乙方须一次性缴纳一期项目履约保证金 200 万元。
(2)二期项目,甲方取得施工许可证后 15 天内,乙方需一次性缴纳二期项目履约保证金 300 万元。
4、履约主体
(1)双方明确,本合同中甲乙双方均为平等的民事主体。本合同效力不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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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于甲、乙双方本身,同时也及于经甲乙双方安排实际享有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相关权利或者承担本合同项下双方相关义务(职责)的主体。
(2)乙方所设项目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 10 日内,乙方及项目公司应共同向甲方出具承诺函,承诺:项目公司为乙方共同履约的执行单位,受本合同所有条款的约束,承担本合同中约定的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3)在项目公司承诺接受本合同约束后,甲方同意由该项目公司对入驻企业的奖励政策进行申报和结算,承认项目公司享有本合同项下乙方的相应权利。
5、甲方支持与奖励
(1)提供一期、二期项目用房。
(2)政策优惠及补贴申请支持。项目公司符合申请国家、省、市及地方优惠政策和补贴政策等条件,甲方应对项目公司申报上述政策奖补提供必要协助。
6、考评机制
(1)甲方按照投产、纳税等关键时点对乙方项目建设及经营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以此作为落实奖励或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
(2)如乙方在项目用地上引入第三方企业入驻生产经营的,需经过甲方同意。经甲方认可,入驻项目用地的第三方企业的年生产销售额、纳税额,可以视为乙方项目所产生的经济和税收效益,纳入对乙方项目考评的数据范围。
7、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及各自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内容具有可分割性,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的,不影响其他内容的效力。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扎根于电子制造 10 多年,已发展成为效益驱动型的一站式智能终端产品、智能制造软硬一体化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产品覆盖了 3C、智能硬件、物联网、工业机器人等多个领域。
本《合同》的签订将促成《合同》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有利于双方发挥各自资源优势,进行生产要素的有效整合,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布局。后续项目落地,将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和产品延伸,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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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的签订暂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从长期来看,该《合同》的签署会给公司带来积极影响,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提示
本次拟签订《合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若《合同》签署后项目实施需经过立项、环境评估等审批事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合同》涉及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项目投资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