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6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
司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5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1 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1 日
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平山民企科技工业园5栋六楼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新民先生。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总计 10 人,代表股份数
126,600,3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568,093,780
股,已扣减回购股份 9,812,924 股)的 22.2851%。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7 人,代表股份数
107,266,4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81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数
19,333,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33%。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的议案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26,582,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61%;反对 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6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3%;反对 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作了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26,582,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1%;反对 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6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3%;反对 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26,582,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1%;反对 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6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3%;反对 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26,582,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1%;反对 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6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3%;反对 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6,582,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1%;反对 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6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3%;反对 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 2020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6,582,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1%;反对 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6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3%;反对 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0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6,582,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1%;反对 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6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3%;反对 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6,582,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61%;反对 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6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3%;反对 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联股东魏代英女士、陈新民先生、卢和忠先生为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共计持股数 1,649,325 股,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24,933,4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59%;反对 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6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3%;反对 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6,582,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61%;反对 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6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3%;反对 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莫壮弥律师、罗晋航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