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5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16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18年5月16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581,039,2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34,862,352.24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在股权登记日公司的股份总数较2017年末股份总数发生变化,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因完成2017年度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共计注销限制性股票1,067,500股,公司总股本由581,039,204股变为579,971,704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但由于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总股本减少,将根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配方案中约定的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比例参见本公告中的“二、权益分派方案”。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79,971,7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110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99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022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1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7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7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0*****079 夏传武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7月3日至登记日:2018年7月1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具体内容待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另行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平山民企科技园5栋
咨询联系人:魏代英
咨询电话:0755-26986749
传真电话:0755-26986712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