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草案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
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号》及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翼科
技”或“公司”)《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
定的。
2、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3、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为738.9万股卓翼科技股票(最终以实际
认购数量为准),占2013年9月30日卓翼科技股本总额24,000万股的3.08%;
其中首次授予665.9万股,占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90.12%;预留73
万股,占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9.88%。
4、本计划的有效期为4年,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计算。授予日起12个月
为禁售期,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被锁定不得转让。禁售
期后36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时,激励对象
可分三次申请标的股票解锁。
5、解锁条件: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和业绩考核条件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考核
条件,激励对象应在可解锁日内按25%、40%、35%的解锁比例分期解锁。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和业绩考核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锁数量占获授
锁定期 解锁时间安排 解锁条件
股票数量比例(% )
激励对象获授限 首次授予限制性 以2013 年为基数, 25
制性股票自授予 股票第一个解锁 2014年营业收入
日后的12个月 期:授予日12个 增长率不低于
月后至24个月内 20%;且以2013年
解锁 净利润为基数,
2014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10%;
以2013 年为基数,
首次授予限制性 2015年营业收入
股票第二个解锁 增长率不低于
期:授予日24个 40%;且以2013年 40
月后至36个月内 净利润为基数,
解锁 2015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20%;
以2013 年为基数,
首次授予限制性 2016年营业收入
股票第三个解锁 增长率不低于
期:授予日36个 60%;且以2013年 35
月后至48个月内 净利润为基数,
解锁 2016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30%;
注:以上净利润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二者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2014年、2015年及2016年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如果公司当年发生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再融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对应净利
润额不计入当年净利润净增加额和净资产的计算。
解锁期上一年度净利润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2)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和业绩考核条件
预留限制性股票必须在本计划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内一次性授予,激励对
象达到考核条件后,应在可解锁日内按25%、40%、35%的解锁比例分期解锁。
具体解锁期限和业绩考核条件如下:
解锁数量占获授
锁定期 解锁时间安排 解锁条件
股票数量比例(% )
以2013 年为基数,
首次授予限制性 2014年营业收入
股票第一个解锁 增长率不低于
期:授予日12个 20%;且以2013年 25
月后至24个月内 净利润为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