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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股份: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12

太极股份: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68              证券简称:太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债券代码:128078              债券简称:太极转债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按法定程序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3 名,职工代表监
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022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会议同意提名胡雷先生、李晓平先生、陈凤雯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有关规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选举通过后,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二、其他说明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前,原监事会全体监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特此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7 月 11 日

附件: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胡雷,男,44 岁,中国国籍,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10 年起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九研究所财务部副主任、主任,中电科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与资产经营部主任;现任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总会计师。

  胡雷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李晓平,男,50 岁,中国国籍,毕业于山西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企业法律顾问。2011 年起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经济管理处副处长、法务与风险控制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与审计风控部副主任(主持工作);现任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与审计风控部主任兼监事会办公室主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法务与审计风控部主任。

  李晓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陈凤雯,女,34 岁,中国国籍,毕业于首都经贸大学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 年起先后就职于北京华安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现任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纪检专员。

  陈凤雯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任何职务,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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