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8 证券简称:太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债券代码:128078 债券简称:太极转债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按法定程序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吕翊先生、李竹梅女士、原鑫先生、肖益先生、柴永茂先生、吕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璞先生、商有光先生、李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商有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王璞先生、商有光先生、李华女士均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董事选举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前,原董事会全体董事将依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1 日
附件: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吕翊,男,48 岁,中国国籍,本科和硕士毕业于清华大学自动化系,硕士
研究生学历,曾于 2019 年 3 月至 7 月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研究
员级高级工程师。1998 年参与创办北京慧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历任北京慧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慧点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总裁、董事长,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董事兼总裁,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所长,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吕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506,358 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竹梅,女,46 岁,中国国籍,毕业于贵州财经大学贸易经济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10 年起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财务处副处长、经济管理处处长、投资与产业发展部主任,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与资产经营部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李竹梅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原鑫,男,41 岁,中国国籍,毕业于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1 年起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软件平台研发部研发中心副主任、基础四部(应用支撑软件研发部)主任、所长助理;现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副所长。
原鑫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肖益,男,45 岁,中国国籍,本科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软件与科学专业,后获得四川大学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学位。2003 年起历任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创新中心副总经理、智慧城市事业部总经理、智慧城市与云服务战略业务本部常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云服务与智慧应用创新业务集团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肖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9,872 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任何职务,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柴永茂,男,55 岁,中国国籍,毕业于机械电子工业部第十五研究所(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计算机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2 年起历任太极计算机公司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
级副总裁。
柴永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138,441 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任何职务,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吕灏,男,50 岁,中国国籍,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自动化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 年起历任中电科长江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软件事业部总经理、政府行业第一事业部总经理、政府行业应用第二事业部总经理、政府业务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公司副总裁;现任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吕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1,199 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任何职务,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璞,男,54 岁,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96 年 5 月创办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现任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首席专家、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北京企业联合会副会长、北京咨询业协会副理事长、北京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副理事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璞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商有光,男,56 岁,中国国籍,硕士就读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财务金融学专业,在职博士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应用数学专业。1988 年起先后就任于抚顺师范专科学校、中国工商银行抚顺分行,2002 年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兼任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商有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华,女,45 岁,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法学专业,清华大学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 年起历任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北京市乾坤律师事务所律师,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法务部高级经理,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北京京仪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公司战略委员会和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兼任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华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