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368 深市 太极股份


首页 公告 太极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太极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002368                 证券简称:太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2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理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24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23日-2018年4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

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为2018年4月23日15:00

至2018年4月24日15: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学林先生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容达路7号院中国电科太极信息产业

园C座三层会议中心。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8人,

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67,852,4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42%,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67,785,9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41%。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6,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570,5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4%。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167,786,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6%;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04,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3%;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167,786,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6%;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04,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3%;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167,786,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6%;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04,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3%;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167,786,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6%;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04,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3%;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67,786,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6%;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04,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3%;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6,945,353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06%;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作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进行了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04,5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3%;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67,786,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6%;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04,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3%;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67,786,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6%;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04,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3%;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67,786,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6%;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04,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3%;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67,282,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66%;反对570,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反对570,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孟为、赵莹两位见证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会议见证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