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8 证券简称:太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2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理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24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23日-2018年4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
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为2018年4月23日15:00
至2018年4月24日15: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学林先生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容达路7号院中国电科太极信息产业
园C座三层会议中心。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8人,
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67,852,4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42%,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67,785,9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41%。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6,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570,5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4%。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167,786,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6%;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04,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3%;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167,786,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6%;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04,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3%;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167,786,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6%;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04,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3%;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167,786,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6%;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04,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3%;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67,786,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6%;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04,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3%;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6,945,353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06%;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作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进行了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04,5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3%;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67,786,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6%;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04,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3%;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67,786,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6%;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04,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3%;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67,786,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6%;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04,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3%;反对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67,282,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66%;反对570,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反对570,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孟为、赵莹两位见证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会议见证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