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002367 公告编号:202312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康力电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
2、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的议案》。同时,为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提高效率,
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根据市场行情择机办理出售事宜并签署相关协
议及文件、办理过户手续等。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部分不动产出售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纳入公司出售盘活资产计划的部分不动产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房屋坐落地 权证编号 目前用途 房产面积 账面原值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累计折旧 净值
抚顺开发区春华街绿
地 剑桥 9-18 号 辽(2021)沈抚不动产权第
1 -3-501、9-26 号 0013348 号、第 0013339 号、 闲置 532.46 251.77 23.92 227.85
-2-502、9-32 号 第 0013338 号、第 0013345 号、
-1-501、9-35 号 第 0013342 号
-1-501、9-37 号-1-501
辽(2021)沈阳市不动产权
第 0426267 号、第 0428202 号、
第 0428294 号、第 0428302 号、
第 0428278 号、第 0428238 号、
第 0428185 号、第 0441812 号、
第 0441743 号、第 0441684 号、
第 0441546 号、第 0439331 号、
第 0441430 号、第 0439909 号、
大东区滂江街 26-1 号 第 0439728 号、第 0439377 号、
(2901-2906、2916、 第 0441028 号、第 0440555 号、
2 3001-3016、 第 0439348 号、第 0436740 号、 闲置 3,084.56 2,893.23 321.67 2,571.56
3101-3116) 第 0436973 号、第 0436474 号、
第 0434211 号、第 0442761 号、
第 0442139 号、第 0442455 号、
第 0442577 号、第 0442572 号、
第 0442400 号、第 0442667 号、
第 0442751 号、第 0442130 号、
第 0442686 号、第 0442417 号、
第 0442590 号、第 0442795 号、
第 0442704 号、第 0442742 号、
第 0442055 号
颍上县解放路东侧,管 皖(2022)颍上县不动产权第
3 仲大道南侧“佳源巴黎 0006440 号 闲置 132.45 112.91 2.68 110.23
都市”8#楼 602 室
颍上县解放路东侧,管 皖(2022)颍上县不动产权第
4 仲大道南侧“佳源巴黎 0006439 号 闲置 132.45 111.61 2.65 108.96
都市”8#楼 703 室
5 集宁区虎山新城虎山 蒙(2022)集宁区不动产权第 闲置 60.79 24.37 7.12 17.25
景园 2 栋-1-1704 0041998 号
6 泰兴市优优华府 13 幢 苏(2022)泰兴市不动产权第 闲置 108.91 101.10 - 101.10
2203 室 0110731 号
合计 4,051.62 3,494.99 358.05 3,136.94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数据,以上不动产合计账面净值 3,136.94
万元,占公司经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97%。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出售定价政策和依据参考市场行情或评估值
进行定价,将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处置价格以实际成交价为准,
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尚不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
依法进行披露。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与公司经营改革相关,以达到盘活资产,处置部分低效资产,回笼现金,提高资金利用率为目的。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前述资产的具体出售进程、完成时间尚不可控,预计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最终影响结果将根据实际出售情况以审计确认后结果为准。
本次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部分不动产采取通过地方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出售,根据相应要求,拟将本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事项能够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有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不动产出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